驴肉中掺入马肉、猪肉发卖店从获刑7年罚金、补

发布时间: 2025-12-15 12:27     作者: JDB 官方网站

  法院认定,附带平易近事公益诉讼被告李某通过、掺假体例出产、发卖伪劣驴肉成品,该行为同时损害了社会上不特定大都消费者的权益,侵害了公共好处,除应遭到刑事惩罚外,依法还该当承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平易近事补偿义务。

  12月11日,猪肉出产发卖伪劣产物,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惩罚金40万元,同时还需领取赏罚性补偿金70。2万余元,并正在国度级上公开赔礼报歉。

  向阳法院审理查明,2024年1月至9月期间,李某做为一家饭馆现实运营人,雇用郭某某、陈某某(另案处置)等人,通过正在驴肉中掺入马肉、猪肉的体例、掺假出产、发卖伪劣驴肉成品。

  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条,出产者、发卖者正在产物中、掺假,以假充分,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及格产物假充及格产物,发卖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发卖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。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照实供述、志愿认罚,法院依法对其从轻惩罚。

  被告人李某通审问食、外卖平台等多种渠道进行发卖,经核算发卖金额达人平易近币70余万元。2024年9月,警方对涉案店肆及相关人员进行查封、同时碎肉、冻肉若干。经检测,被肉类含猪源性成分、马源性成分、驴源性成分。2025年1月7日,被告人李某被丰台警方抓获归案。

  向阳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正在出产、发卖食物过程中,、掺假,以马肉、出产伪劣产物并予以发卖,发卖金额五十万元以上,发卖伪劣产物罪。

  向阳查察院做为附带平易近事公益诉讼告状人,要求被告李某领取赏罚性补偿金702672元,并正在国度级向社会公开赔礼报歉。向阳法院经审理认为,查察机关的诉请从意符律,予以支撑。向阳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出产、发卖伪劣产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罚金人平易近币40万元。责令刑事附带平易近事公益诉讼被告李某领取赏罚性补偿金702672元,并正在国度级上就其出产、发卖伪劣产操行为向社会公开赔礼报歉。